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托育机构水电气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促进湖南省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1356号)精神,3月17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员会就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价格。其中,用电按湖南省居民合表用电价格执行;用气按当地居民第一档和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用水按照当地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价格执行。
(来源:湖南省发展改革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深化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培养造就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健全教师标准体系,3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要根据“双师型”教师不同阶段发展需求,精准提供教育教学、岗位实训、企业实践等机会;要鼓励“双师型”教师取得行业领域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中、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各层级“双师型”教师,均需获得相关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十四五”时期本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3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特制定《北京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其中普惠托位占比不少于60%。通过幼儿园开设托班、社区办园点转型等方式新增普惠托位不少于3万个;通过建设社区托育点、单位托育点和现有营利性托育机构转普惠机构等方式新增普惠托位不少于3.2万个。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婴幼儿。支持中小学校为教职工举办托班,支持社区办园点转型提供托育服务。支持普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开设托育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到2025年,全市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婴幼儿托育等专业布点达到5个以上。支持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1+X”证书制度,鼓励院校学生和从业人员取得托育服务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等3个文件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职业教育服务地方、对接产业、促进就业、动态调整等原则,巩固包头市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包头市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近日,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包头市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等3个文件。

☆加快培养民生领域和乡村振兴人才。加快培养托育、康养、家政、农牧等民生领域和服务乡村振兴紧缺技能人才,按照每个专业中职学校10万元和高职院校50万元标准,每年给予专业补贴。
☆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到2025年,全市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中高技能兼职教师的比例不少于20%,全市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70%以上。
(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