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托育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加强河北省托育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婴幼儿和托育服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托育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68号)、《河北省定价目录》(冀发改价调〔2022〕1563号)等规定,9月4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托育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立支持幼儿园托育收费政策体系。对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的托育费,各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制定单独的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提高幼儿园积极性,切实满足群众实际需求。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瑞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人口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温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办〔2023〕72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瑞安市人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瑞政办〔2023〕75号)精神,加快推进人口集聚,实现人口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近日,瑞安市结合自身实际,发布《关于人口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符合政策的瑞籍二孩、三孩家庭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分别给予购房款0.5%、0.6%的消费补助,其他对象首次在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款0.2%补助。鼓励将孩子送到(已备案的)托育机构入托,分别给予二孩、三孩500元/月、1000元/月托育费用补贴,补贴对象为3岁以下儿童。
(来源:瑞安市人民政府)
扬州市总工会、扬州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扬州市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工子女爱心托管托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积极适应“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加强职工子女托育托管服务工作,让职工带娃上班两不误,近日,扬州市总工会、扬州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扬州市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工子女爱心托管托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解决职工照护子女的后顾之忧。
☆扬州市总工会每年择优选取10-20家优秀爱心托管班、爱心托育用人单位,优先推荐服务产业工人以及新业态劳动者的爱心托管班、爱心托育用人单位,每家给予12000元的奖补资金,奖补资金专款专用。
(来源:扬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