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信息资讯 > 资讯详情

人社部办公厅对原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接收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时间:2026-03-12 10:17

日前,人社部办公厅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原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接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16号),制定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收原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工作方案》《原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的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备案工作指引》《原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项目与国家职业分类的对应目录》,对原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的“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接收工作,培训评价组织备案工作以及原“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项目与国家职业分类的对应目录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其中,幼儿照护、产后恢复两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对应了“婴幼儿发展引导员”“保育师”等五个职业(工种)。




自2020年起,金职伟业承担了1+X幼儿照护、产后恢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师资、考评员、考务技术员及督导员等专业人才的培训与队伍建设工作,积累了丰富的评价组织与人才培养经验。下一步,金职伟业将严格按照《原由教育部门管理的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备案工作指引》和各省级人社部门有关要求开展备案申请工作,同时也将广泛邀请设有原X证书考核站点的院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参与相关备案申请,合理规划后续工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共享合作机制。凡有合作意向的院校及企业,可及时与我司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沟通合作细节,高效推进备案落地及后续合作事宜。

金职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1日

金智云AI助理
Hi~ 我是金智云Ai
欢迎使用金智云AI,遇到问题跟我说,为您提供支持。